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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7237主页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2012年10月04日 00:00  点击:[]

太阳集团7237主页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学历教育中的最高层次,其培养质量标志着学校的学术水平与科学研究水平。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博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

1、应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深厚的文化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将自己的知识和才华奉献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对哲学社会科学中政治性较强学科的博士生,在政治上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应有更高的要求。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严谨的学风,有求实的科学态度,能够独立从事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有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和攀登本学科高峰的能力;在本学科或某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格和心理。

二、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生经批准可视情况延长一至两年。在延期学习期间,国家不再拨给培养经费和奖学金。硕博连读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五年。

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三、课程设置

博士生应完成一定的学位课程。学习方式一般以自学为主。也可采取讲授、课堂讨论、专题报告、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具体要求是: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进一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开设。文科专业的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在学生自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关原著和当代社会科学代表性名著的基础上,进行专题讲授和讨论。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撰写一篇评当代社会思潮的论文。理工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学技术革命”课程。在学生自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关原著和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有关代表著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讲授和研讨。

文科和理工科各类专业博士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讲授和具体讨论应不少于50学时。

2、外国语

(1)第一外国语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上课,课内安排216学时,要求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应用该语种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本课程学位课考试在课程修完后进行。

(2)博士生参加出国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如托福、GRE、WSK、PET6、BFT中高级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或经过出国外语培训且有合格成绩证明者,或在国外学习、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外国语,不再参加学位课考试,记载“合格”成绩。

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

每个专业应根据各个博士生的特点,开设三门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各门课程一般以自学为主,讲授为辅。每门课程应有教学大纲,对课程名称、基本要求、内容及阅读书目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注意博士生和硕士阶段学习课程的衔接和层次上的区分。作为二级学科的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应在硕士阶段打好基础,以便通过所开课程的学习,切实使博士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博士生,根据本专业需要应补修硕士阶段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的学位课程三至四门,培养计划应体现补修的课程,其考核成绩必须记入成绩表。凡未补修者,不得进入博士论文阶段。

为了检查博士生学习情况,三门学位课程中有两门应通过考试(百分制记分),一门通过考查(以通过或不通过记分)。评定成绩具体按照《太阳集团7237主页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硕博连读博士生课程开设按照《太阳集团7237主页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执行。

四、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博士点制定与实施。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博士生专业上的培养目标,其研究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注意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调整研究方向。博士生培养方案,要体现出较高的学术起点,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点,突出研究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学位论文工作、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它内容(如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学术活动等)。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表是导师指导博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每个博士生应在入学两个月内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该计划应由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其依据是培养方案,但应结合研究方向与博士生个人的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排,要注重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培养计划确定后,博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五、培养方式

1、对博士生在政治方向与思想素质上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博士生除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外,还应积极参加规定的公益活动,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

2、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并结合研究方向和学科发展需要,继续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

3、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结合的办法。要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和博士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性。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4、把各种学术研讨会作为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博士研究生

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定期(每月1—2次)开展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内容可以是论文开题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报告,指导教师的科研报告,某专题学术讨论等。每次活动应有明确的中心内容和主讲人,研究生必须参加并有考核登记。考核材料交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备查。

六、博士生学位课程的考试与考查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于第一学年结束前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可以是开卷考试,也可以由博士生提交一篇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且能联系实际的论文。由开课院指定三位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和评定成绩。文科博士生导师应参加所指导博士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考核工作。

2、第一外国语在第3学年结束之前进行考试,要求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由外国语学院指定的有关教师及专业指导教师组成三人考试小组主持进行。

3、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在第一学年结束前考试与考查完毕,考试的方式要求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考试的全过程在考试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的至少三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的主席必须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成绩报告单必须由考试委员会委员共同签名,连同试卷送交研究生处。以考查方式检查的学位课程,可以以提交读书报告和文献综述的方式进行,由导师决定是否通过,并报送研究生处。

七、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科应积极组织博士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鼓励博士生选择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博士生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按照不同学科的特点,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应同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与博士生导师及其所在博士学科点所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提倡在科研实际中,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组,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

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发表或出版学术论文(著作),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见《太阳集团7237主页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学校鼓励博士生科研论文参加省和国家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对获省或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者,学校给予奖励。

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要反映出博士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要求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或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论文题目。要求在一学年内写出论文选题报告及计划,并在所属学科专业的会议上宣读,听取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论文工作开始后,博士生应分阶段在学科专业会议上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取得指导小组集体的帮助。

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中对自己的创造性成果作出详细阐述,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文字简练,一般为6—8万字。

凡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完成了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可以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两个月印刷好并分送有关单位,以广泛征求同行评议意见。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办法按照《太阳集团7237主页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博士生的指导与管理

(一)博士生的德育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由研究生工作部、院和导师共同负责,统一归口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宏观指导为主,院负责具体落实。要健全博士生的德育工作体制和队伍,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针对博士生的特点,把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到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具体按照《太阳集团7237主页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规定》执行。

(二)导师和指导小组对博士生的指导

1、对每位博士生须成立以导师为首的指导小组进行指导。指导小组应以学术梯队或科研课题为背景,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也可跨系跨专业聘请。指导小组在导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小组以3—4人为宜。

2、博士生定期(每月一次)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学习、科研工作情况,每学期在学科专业的学术会议做一次论文阶段性成果的总结报告,指导小组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题讨论。

3、博士生每年十月应对上学年度进行一次业务学习,科研工作总结。导师应对博士生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情况进行鉴定并写出评语。学年总结和导师评语经院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研究生处保存。

(三)学籍管理和中期分流

1、博士生须在入学后的两个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太阳集团7237主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并由导师、主管院长签章后送往研究生处审核,经批准后取得学籍。

2、对在校博士生建立必要的分流制度,博士生在进入论文工作之前(即第一学年结束之前)要进行一次考核,全面审查该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及政治思想表现和身体状况。达到基本要求者,允许进入论文阶段。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停止论文工作,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按硕士毕业生安排就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

其他有关分流的规定,按照《关于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暂行办法》执行。

九、加强重点学科点和博士学科点的建设,改善博士生的培养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加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的建设,是提高博士生活质量,独立自主持续稳定的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基本保证。学校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与选拔,学术队伍结构与素质的改善和提高,研究方向的选择和调整,教学科研水平及其物质条件的改善等工作。其中要建设一支方向正确、结构合理、有创新开拓精神和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梯队是关键。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使其能率先持续培养出适应和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博士和作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采取措施做好研究生的公共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外国语教学需要的语音室和图书资料的建设。努力为博士生的培养创造良好的培养条件和育人环境。

十、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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